当前位置: 招考首页 > 招考动态

权威发布!我省今年高招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2019-07-04

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就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高招录取”)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公布。录取时间是什么时候?投档原则你明白吗?快来看看吧~

录取批次和时间

1.提前批本科录取(7月8-12日,艺术类23日结束)

2.国家专项本科录取(7月13-15日)

3.第一批本科录取(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7月16-22 日)

4.第二批本科录取(文理类,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本科录取:7月23-31日;艺术类录取7月23日-8月3日;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录取:7月26日-8月3日)

5.提前批高职(专科)录取(8月5-7日)

6.高职(专科)录取(8月8-13日)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江西省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军事类、国家专项本科(不含需政治考核面试的高校)、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直招士官高职(专科)、高职(专科);艺术类,提前批本科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省艺术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高校[含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专业组(以下简称“5个专业组”)]、第二批本科认可省艺术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高校、高职(专科)批次院校;体育类,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三校生类,文理类本科、高职(专科)。

(一)文史、理工类高考总分相同考生投档顺序

对总分相同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作为投档的先后顺序。但此排序不作为录取的先后依据,录取时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具体如下:

1.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2.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只有总分相同且单科分数都相同时,才视为相同名次;否则总分相同名次并不相同。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高校获得投档考生的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本批次填报并投档的高校志愿,不显示考生填报的其余平行志愿高校名称、顺序。

(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1.文史、理工类

依据排序名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即计划执行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投档。

2.艺术类

按《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见赣招委字〔2019〕12号)有关批次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3.体育类

对专业、文化分别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理工、文史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参照理工类的科目顺序,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

4.三校文理

依据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投档。

5.其他

平行志愿不补充投档,对缺额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都是平行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凡未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填报。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原填志愿均无效(含平行志愿和单志愿),只对填报该校征集志愿的考生进行投档,如有仍不满额的高校,立即对填报该校征集志愿的考生,在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逐分下降投档。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单志愿投档原则

(一)文史类、理工类。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二)艺术类。按《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有关批次单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艺术类苏区专项单志愿高校(景德镇陶瓷大学,院校代号9656)投档原则:将专业成绩达到省艺术统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本科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进行一次性投档,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三校生体育类(高职专科)。对专业成绩、高考专科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合格线、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考生诚信的体现,是考生、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三方的电子“契约”与协议,是招生考试机构投档、高校录取的依据。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要求退档。招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app.jpg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黄绍舒
整理发布:江教在线客户端
商务合作:0791-8880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