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统一组织。
(一)志愿填报
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于6月29日9时至7月2日17时,考生得知分数、排位后,在提前批高职(专科)直招士官平行志愿栏中填报,期间允许考生修改一次志愿。
(二)政治考核
由考生报考地县级征兵办组织。省教育考试院在报考提前批高职(专科)直招士官平行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按专科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向省征兵办提供考生信息。省征兵办再逐级下达至县级征兵办确定政治考核对象。7月4日起,由县级征兵办通知相关考生领取《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并组织政治考核,7月12日前完成。7月13日,由市征兵办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册报省征兵办。
(三)面试和体格检查
⒈时间、地点及方法。全省在南昌、吉安、上饶、新余四个地市设面试体检点,于7月16日至22日分片区同步组织,其中,南昌、九江、抚州地区考生在南昌市面试体检;赣州、吉安地区考生在吉安市面试体检;上饶、景德镇、鹰潭地区考生在上饶市面试体检;宜春、萍乡、新余地区考生在新余市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⒉对象确定。在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3倍确定面试、体检对象,并于7月15日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公布面试体检分数线,上线考生自行到县级征兵办领取或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并按要求填写。
⒊组织面试。与体检同步组织,每个面试点设3个面试组,每组3人以上,工作人员由部队、院校、兵役机关派人组成。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明确的六项内容进行评价,分合格和不合格填写结论并告知考生,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参加体格检查,表格上写明不合格原因。
⒋组织体检。面试合格的参加体格检查,按照义务兵征集的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搞单科淘汰,一次上站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⒌职责区分。省征兵办负责面试体检工作总体筹划;南昌、吉安、上饶、新余市征兵办分别负责片区面试体检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及时传达有关信息;市县两级征兵办负责将有关信息告知面试体检对象并通报同级招考办;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征兵办要求通过网站发布政治考核和面试体检资格信息。
⒍经费保障。面试体检经费由省征兵办按标准划拨相关地市征兵办解决;参加体检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由考生自理。
⒎有关要求。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及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空腹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试体检后自行返回。面试、常规项目体检结果现场告知,化验类项目需复查的于体检当日晚电话通知,7月24日在原体检点复查。体检结果于7月29日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录取
8月3日前,省征兵办将面试体检和政考合格的考生名单抄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合格名单,在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依据考生分数及所填报志愿,从高分至低分按照招生计划执行数1:1比例投档,招收高校按计划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缺额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参加面试体检和政考合格的上线且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生源仍然不足时,可调整到上线考生数量充足的省份录取。8月1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高校,由高校发录取通知书,由省征兵办通报部队,并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移交给高校,进入学生档案。
(五)补充
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由高校从报名学生中,通过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考核等方法择优推荐,省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按照招生办法,组织面试体检和政治考核,根据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附件:1-2.doc